| 香港知專LOGO設計競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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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參賽資格: 任何香港或海外設計師、設計教育工作者、學生、公司或個人均可參加。
◎評審標準 1.具原創性及創意 2.能清楚傳達訊息 3.具實用性 主辦機構可要求參賽者修改設計,並有絕對權力在採用時作出修訂。 主辦機構不一定從參賽作品中選用設計作品。 主辦機構擁有最終決定權。
◎獎項 優勝者獎金10,000美元 四名優等獎各發獎金1,000美元
◎公佈結果 優勝者及四名優等獎將於2006年5月收到通知並將邀請出席頒獎典禮。典禮時間為2006年6月,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展覽會中舉行。
◎設計要求 ‧創作理念 1.標誌字體的設計必須獨特,有吸引力,具強烈的視覺效果,並能體驗學院的願景及使命;參賽者須以英文撰寫創作理念(以250字為限),一同提交。 2.參賽的設計需包括學院的中、英文名稱:香港知專設計學院Hong Kong Design Institute;作品設計應有高度適用能力及用途。
‧設計格式 1.參賽作品需裱於A3卡紙上。彩色版本原稿應至於卡紙中間,另需附上彩色及黑白版本細圖於右下角,創作理念的副本應貼於A3卡紙背面。 2.參賽作品需連同參賽表格,設計副本(A4)及創作理念(A4,250字為限)一同提交。 3.A3卡紙的正面及背面,不得有任何暗示參加者身分的標記。 4.每件參賽作品均需連同電腦檔案一同提交。檔案可採用Adobe Illustrator/Macromedia Freehand、10MB大小的tif或jpg格式,並以唯讀光碟儲存。光碟面需寫上參賽者姓名。檔案應案參賽者姓名(如:姓_名.jpg);同一參賽者提交作品如多於一件,則應按以下格式命名(姓_名_1.jpg)、(姓_名_2.jpg)
◎提交作品 每位參賽者可提交最多三件作品,每件作品需獨立填寫一張參賽表格。及設計副本(A4)和創作理念(A4)。 每位作品應密封提交,封面著名「香港知專設計學院」標誌設計比賽。
◎比賽時間表 截止日期/2006年3月31日下午5時 評審作品/2006年4月 公佈結果/2006年5月 頒獎典禮/2006年6月
所有作品須於2006年3月31日,下午5時或之前(香港時間),交送收件中心。海外作品亦須在2006年3月31日或之前寄出,以郵戳為憑。
◎收件中心 香港灣仔活道27號 職業訓練局大樓18樓 中央事務科
活動網頁請至:http://www.hkdilogo.edu.hk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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